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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9    点击数:

2023、2024、2025级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26年6月修订)》及学院有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境内学生,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情况进行评定;学生在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申请者应符合《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的本科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1.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8.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9.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名次按实际人数计算,不得四舍五入。例如班级39人,班级排名第4的,视为不符合要求。班级人数、专业名称以教务处成绩单为准。

2.在校期间,科创竞赛、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方面表现突出,当学年至少满足以下一项:

(1)在三大赛、职规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

(2)获得社会实践立项,并实际参与该实践活动;

(3)学年志愿服务工时20个(含)以上,或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得校级奖项。

3.同等条件下,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国创赛、挑战杯、创青春、志愿服务大赛、暑期社会实践等赛事的国家级奖项,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类A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的,优先推荐。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当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2.在校期间,科创竞赛、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方面表现突出,当学年至少满足以下一项:

(1)在三大赛、职规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得院级以上奖励;

(2)成功申报社会实践立项(以提交完整申报材料为准);

(3)学年志愿服务工时10个(含)以上,或参加志愿服务大赛。

(三)其他共同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均要求当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补考及格的视为及格课程),且无学术不端行为。

2.所有奖学金申请者在申请当学年(2025—2026学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标准界定为“当学年未受违纪处分”。认定时间以违纪事实发生时间为准,与处分是否解除无关。例如2026年7月考试作弊、2026年9月处分发文的,视为2025—2026学年受违纪处分;本学期开学前补考作弊的,也视为2025—2026学年受违纪处分。

3.相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26年版《学生手册》。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者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按学习成绩择优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获奖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5.当学年末转专业的学生,符合当学年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三、评选名额及分配

根据学校下拨名额,国家奖学金全院共38个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院共68个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38个)

每个班级1个名额,余下5个名额在候补同学中择优产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68个)

每个班级2个名额,余下2个名额在候补同学中择优产生。

如有名额未使用完等特殊情况,由学院本科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小组讨论后合理调配。

四、工作要求

1.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要组成相应评审小组(原则上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认真、细致开展工作。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各项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不得多报,不得报送不符合条件者。

2.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规范“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注意表格不能涂改。

3.国家奖学金请各班推荐1名正选、1名备选,填写附件2汇总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班推荐2名正选、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推荐备选,填写附件3汇总表(两份汇总表按推荐顺序填报,备选排在班级汇总表最后并备注“备选人员”)。

4.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班主任组织班委对班级报送人员评奖条件进行审核,无误后在线上班级QQ群内发布“班级层面已完成班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人员评奖条件审核工作,现给予公示”后,将班级报送情况进行公示。

5.各班级因主观原因导致漏报、错报的,一律取消班级奖学金评审资格;对填报数据弄虚作假者,经查处给予学院纪律处分,并相应扣减班级奖学金评选名额及金额。

五、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①班级群公示截图、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1,仅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填写)、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3,汇总表需要有班主任、辅导员签名)以及申请表中涉及的佐证材料,包括奖项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志愿工时证明、科创及社会实践参与和获奖证明材料等(每个同学的佐证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整个班文件打包提交)。请于9月30日17: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1837880138@qq.com,邮件备注“XX班级国奖、国励志申请材料”。

2.纸质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3,汇总表需要有班主任、辅导员签名),以及申请表中涉及的佐证材料,包括奖项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志愿工时证明、科创及社会实践参与和获奖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30日17:00前交至学院D4三楼指定位置,逾期不予受理。

3.经班级确认推荐的人员,须于9月30日21:00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申请。


附件: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xlsx

 附件2-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单汇总.xls

 附件3-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单汇总.xls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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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



初审:苏 祺


复审:张 彧


终审:宋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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